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域名搶注的背後
作者:   文章來源:   點擊數:   更新時間:2008-10-27

   CNNIC近來一直很忙。7月中旬的「中國域名全球升級行動」之後,針對奧運相關域名的特別保護工作接踵而至。與此同時,隨著3G大規模商用緊鑼密鼓地推進,無線網址的推廣也不能落在後面。更何況不論什麼工作都有一群「玉米蟲」來添亂,越發增加了CNNIC的工作量。

  這一成立於1997年的域名官方管理機構,十年來幾乎包辦了域名相關的一切工作:受理註冊、提供查詢等衍生服務、發佈報告、制定規則、實施具體管理、商用推廣、培訓等等。CNNIC是域名世界的規則確立者,是管理者、研究者,也是商人。它在行政上隸屬於中國科學院,職責是抽象的「互聯網信息管理」,並非獨立法人單位;但業務上卻接受工業與信息化部(原信息產業部)的領導,對互聯網域名規則擁有某些實質的話語權。除此以外,CNNIC在商業方面也一向表現積極。對其「亦官亦商」的身份與「官商合一」的實際行動,業內一直質疑不斷。

  CN域名的風險

  一個著名案例發生於2003年。當時,深圳騰訊公司針對域名「qq.com.cn」提起仲裁爭議,以對標誌「QQ」擁有合法權益為由,主張將域名轉移給自己。但仲裁庭最終駁回了騰訊的投訴,認定從1999年起便註冊「qq.com.cn」並持續使用的註冊人楊 飛雪對該域名享有合法權益。儘管在中猜中得到支持,但2004年初,楊飛雪發現自己的域名還是被過戶到了騰訊公司名下。過戶的操作者是註冊代理商「中科三方」,過戶理由則是「原註冊單位已被吊銷」。

  這裡需要交代一個重要背景——在中國,個人通常被認為不能註冊.CN域名,因為CNNIC2002年發佈的《域名註冊實施細則》第四條規定:「域名註冊申請者(以下簡稱申請者)應當是依法登記並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。」在域名註冊手續中,註冊者必須提交註冊人姓名和單位名稱。習慣上,人們只以註冊人的名字來指代域名歸屬,而官方認可的域名所有者,卻是註冊信息裡的「單位」。1999年註冊時,楊 飛雪登記的單位是「北京鼎揚科技有限公司」,該公司於2001年被吊銷執照,「qq.com.cn」下的網站業務在2003年轉由楊 飛雪旗下的杭州宇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運營。雖然域名本身一直在使用,註冊人的合法地位也得到仲裁認可,但因為單位執照曾被吊銷,域名還是被轉移了。

CNNIC援引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,称中科三方其有权处置本案中的争议域名。不过,代理商不告知合法注册人就擅自行动的“大胆”,以及域名无须其他程序即被转移给腾讯的一路绿灯,终究让不少人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事件幕后,注意到一些易被忽视的细节。

  细节之一:域名注册商“中科三方”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(简称CNIC)投资成立,是CNNIC授权的官方代理商,主营通用网址业务;而CNNIC则是CNIC的下属单位。细节之二:就在“QQ”域名仲裁争议期间,CNNIC与包括腾讯在内的厂商结成互联网寻址新标准联盟,其合作方向也是通用网址业务。

  这一事件中,舆论几乎完全倒向杨 飞雪与宇科公司,对CNNIC、中科三方与腾讯则存在各种关于私下利益交换的猜疑和批判。有些批判指向CNNIC的合法权限,《网易商业报道》就称,CNNIC根本无权决定“qq.com.cn”的归属。

  但是,当域名转移成为既定事实后,杨飞雪一方没有再公开表态,舆论不久也偃旗息鼓。尽管如此,一些业内人士对国内域名的信心已受到打击。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博客作者之一、著名IP评论人士洪波(keso)评论此事说:“.CN域名最大的风险就是,你在那上面辛苦建立的一切,很可能一夜之间化为乌有——你的域名被别人拿去了。原因嘛,可能仅仅是别人喜欢那个域名,或者你得罪了某个跟CNNIC或它的注册商关系很好的人。”

  对CNNIC的质疑还来自其他方面。原3721公司总裁周鸿祎与CNNIC素有商业矛盾,曾公开称CNNIC只是“中科院下面的一个研究科室”,没有独立行政权力。而最近“奥运热”带动的奥运相关域名抢注风潮中,CNNIC以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为由,强制删除一般人注册的奥运相关域名并引发质疑,如CNNIC是否对域名具有强制删除权,以及是否能剥夺域名注册人的申辩权利。

  在CNNIC的复杂角色背景中,与“玉米虫”的关系也值得特书一笔。

“玉米虫”的喜与忧

  中国的“玉米虫”,几乎无人不知著名的“Goolgle域名案”。2002年,Google公司在与北京国网信息公司的域名争议仲裁中失败,未能夺回www.google.cnwww.google.com.cn两域名,最后只能出资购买。坊间传言购金超过百万美元,这一价格在当年的中国互联网界几近天文数字,直接或间接刺激很多人进入域名投资领域。“Google百万购域名”被相当多的人视为促使中国域名投资蓬勃发展的里程碑事件。这一时期也正是.CN域名数量增长的重要时期。CNNIC曾为自己提出“2005.CN域名注册量达百万”的目标,并最终以109.7万的注册量将之实现。

  “玉米虫”雀跃地向前辈——Google一案中的国网信息公司学习,纷纷争夺有商业价值的域名。所谓的商业价值,主要体现在域名短小、简单易记等特征上,拥有这些特征的域名更容易被潜在客户看中;而另一些域名,因为与已有的商业标志、公司名称相同或近似,则具有显而易见的金钱价值,Google案的两个域名就是一例。不论哪一种域名,都会被“玉米虫”争先恐后地收入囊中。

  但是,涉足后一种域名的“玉米虫”,遭到法律的当头一棒。由于与商标所有权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,这种域名极易被仲裁转移。从2000年开始,美国国家仲裁法庭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裁判的近120例涉华域名争议案例中,共有113个案例的域名被判转移,比例高达93%。中国国内的域名仲裁虽达不到如此悬殊的比例,但相比域名注册人,域名权利主张者仍占有相当优势。以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今年1-8月结案的仲裁为例:125个案件中,裁定全部驳回投诉或注销域名的案件占18个,部分驳回投诉的2个,裁定转移域名的案件105个,占整体比例84%

  看过无数裁定域名转移的仲裁之后,Google只是个案。尽管它回报率如此之高,但能拥有此等运气的,注定只是极少数人。

  其他的“玉米虫”则遭遇了另一重击。他们发现,好的域名基本已被瓜分殆尽。网上一份《345.CN域名各类型灭绝时间表》显示,三个数字的.CN域名在20054月已被抢注一空,三个数字的.COM.CN域名在同年6月注尽,而三个字母的.CN类型则“灭绝”于12月。如果将.NET.CN.ORG.CN等字根组合考虑进去,“灭绝”的时间倒是推迟到了2007年以后,但这些域名本身的商业价值也较低。

  是谁早早抢走了这些好域名?沿着whois域名查询系统一路追寻,“玉米虫”再次遇上了引他们入行的北京国网信息公司,以及一个名为“孙洁”的神秘人士。

用“国网信息公司”和“孙洁”在CNNIC网站搜索,能够获得不少有趣的发现。比如,除星期六外,一周其余六天的英文名称所对应域名,都属于国网信息公司的孙洁。逐一搜索季节、月份、动物名称、英文短语等对应的域名,看到孙洁名字的几率也很大。3.cn5.cn7.cn也属于他,这还是因为有些域名早已被转手——2005年《第一财经日报》的搜索结果是,除了1.cn以外,1-9所有的数字域名都在孙洁名下。

  在“玉米虫”的圈子里,对于孙洁和国网有不少传言。传说孙洁背后的真实人物叫赵惠川,他是国网公司的建立者,居住于加拿大。国网注册于1996315日,当时,中国互联网还处于教学与科研用阶段,国网甫一成立便在域名世界攻城掠地,几乎没有对手。当域名进一步向公众开放后,国网开始频频坐上域名争议仲裁中心和法院的被告席,每一次原告席上的对手都不同。公众熟知的几乎所有著名品牌和公司,都和国网打过域名官司。

  近年来的大部分域名仲裁中,国网均遭败诉,争议域名被判无偿转移。但其拥有的域名中,与驰名商标和著名企业冲突的毕竟只占一小部分。《第一财经日报》曾为孙洁算过一笔帐:假设他仅仅拥有1万个.CN域名,每年至少也要投入180万元,其中大多数域名甚至从未派上过用场。在互联网发展早期,许多人远未意识到域名潜藏的商业价值,而国网当时即动用如此财力投资域名领域,其深谋远虑令人不得不惊讶。

  细心人会注意到,几乎所有孙洁拥有的域名,注册时间均为20033171220分。这是CNNIC第一次正式对公众开放.CN下二级域名注册的确切时间。

  暗渡陈仓的私人域名交易

  2007年下半年,CNNIC陆续对几家认证的域名注册商放开了在线过户的限制。

  虽然域名交易并未为中国法规明令禁止,但事实上,不少交易都带着些“偷偷摸摸”的味道。这是因为,在不允许个人注册.CN域名的前提下,即使个人能通过交易持有.CN域名,这种持有也无法得到保障。只要收到投诉,CNNIC可以随时收回私人持有的.CN域名。因此,合法的.CN域名交易只能在有限的公司实体间进行,而私人主导的域名交易由于被默认为不合法,其规模受到了限制。

   這種限制也影響到CNNIC推廣CN域名的努力。如果不能開發用戶量最大的市場——個人,CN域名的註冊量就總會被限制在某個「天花板」之下。因此,CNNIC先是默許個人域名交易。. 個人域名交易者很少遭遇主管機關主動發難,相反,CNNIC一直在向他們拋出橄欖枝:2003年,CNNIC對網民進行專題調查,得出「93%網民希望開放個人域名註冊」的結論;2005年,CNNIC主任毛偉在接受新浪網採訪時曾表示,個人域名在「不遠的將來」有望開放;2007CNNIC推出的「CN域名一元體驗活動」中,則以「推動CN域名全民應用」為宣傳語。

  在所有這些表態都未能讓信產部鬆口的情況下,CNNIC乾脆直接放開了在線過戶限制。在此之前,交易一個域名不僅手續繁瑣,而且需要個人費盡心機:或編造一個「單位」用於註冊填寫,或在已有的三級以下域名中設置個人域名,或掛靠某個組織完成註冊,比如域名註冊商。不少域名註冊商直接或通過下屬代理商「默契」地提供這種服務。但無論選擇哪種方式,在遭遇法律訴訟時,個人都無法真正主張自己對域名的所有權,甚至存在域名註冊商利用個人的法律弱勢,強行轉移已交易域名的案例。

  而在線過戶被允許後,只需通過比較簡單的手續,域名註冊人信息就可以自主更改。有的註冊商甚至允許在線轉移域名密碼——這是註冊人行使權利的真正依托。雖然CNNIC不能直接更改法律條文,但如果它不追究、不干涉私人持有域名,「個人註冊域名」就等於獲得了一個法律以外、現實以內的灰色地帶。

  這一地帶同時屬於「玉米蟲」。當域名搶注大範圍普及後,國網等少數公司將不再享有特權,而普通人也將有機會嘗試一種新型的投資手段。除了法律在商標權範圍內保護的那部分域名,以及最具商業價值、早已成為他人囊中之物的少數域名,還有大片空白地帶等待開掘。當中同樣存在無數未知的可能性,而真正的「玉米蟲」也就在你我這樣的普通人之間。

  他們的未來會如何?域名的未來,在CNNIC的推波助瀾下,又將去向何方?我們只能拭目以待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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